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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某海上风电项目招标

1月8日,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发布《某海上风电项目(一期)风机基础建造与风机安装(标段二)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某海上风电项目(一期)位于海南省西侧海域,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500MW,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29km,场址面积约60km2,场址水深位于13.9-43.3m之间,机位点水深位于20-40m之间,装机容量为600MW,拟安装单机容量为10MW的风力发电机组。一期工程新建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并建一座陆上集控中心。海上风电场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缆汇集,经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缆送至陆上集控中心。

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8台风机基础钢材采办、加工设计(二次设计深化)、建造、试验与检验、储存、陆上及海上运输;28台风电机组安装,含基础安装、塔筒安装、风机及附件安装、基础防冲刷、基础监测、试验与检验、质量检测、调试与联调、并网送电直至竣工验收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468日历天。计划钢桩预制开始时间为2026年3月5日,计划风机基础海上安装开始日期为2026年4月5日,计划风机海上安装完成时间为2026年12月10日,计划项目竣工日期为2027年6月2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通知时间为准。

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一期工程风机基础建造与风机安装施工分两个标段,采用“兼投不兼中”定标策略,即同一投标人在上述两个标段招标中,若其中一个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所述中标人,包括其联合体成员),则另一个标段均不确定为中标人。按标段顺序授标: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如果出现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按如下方式进行授标:当投标人按定标顺序已确定为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可参与第二标段的评审及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招标人将确定第二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025年11月,该项目标段一中标结果公布,中标单位为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含增值税)为615,052,633.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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