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正式印发第二批新能源回收指标再分配项目建设方案。
根据方案,列入第二批新能源回收指标再分配项目建设方案共39个,装机容量374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项目37个、装机容量349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个、装机容量25万千瓦。
方案要求,风电项目要求9个月内完成核准并于核准后2年半内全容量并网,光伏项目要求2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
方案明确,未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同意,项目建成投产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业主、变更建设地点、进行项目转让。如有此类行为,查实后将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核准文件或收回建设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