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能源局印发《云南省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
方案显示,云南省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共有274个项目,装机2094.435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项目118个,装机1111.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156个,装机982.935万千瓦。
方案指出,规范程序加快建设。光伏项目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由省级调出开发建设方案;风电项目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核准条件。云南电网公司要根据片区新能源项目开发情况加快输变电项目建设进度,保障新能源接网需求。
深化融合(集成)发展。有序推动绿电直连、源网荷储等就近就地消纳新模式及绿电制氢(氨醇)等非电利用新业态,促进新能源与产业融合集成发展。持续巩固拓展光伏项目“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板间养殖、固土保水”立体发展模式,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支持火电与新能源联营发展,在全省范围内为火电项目单位配置新能源资源,已按规定足量配置完成的,不再参与火电联营项目竞配。科学优化调节能力规模、布局,加强调节能力建设。
方案表示,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持续加强项目管理,对项目推进缓慢的州(市)及项目业主及时进行提醒、通报、约谈;违反有关文件规定及本方案工作要求的,及时启动项目回收整改工作。
各州(市)、县(市、区)在制定新能源项目开发方案和组织新能源项目市场化配置资源过程中,不得将产业配套等违反公平竞争的事项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前置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