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实施第二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的通知》。
通知显示,河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二批共8个项目纳入实施范围,总装机16万千瓦。
通知明确,项目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投产。
积极创新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模式,科学合理配置储能,确保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超过4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促进绿电在农村地区利用,赋能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村集体要以资产入股方式参与项目实施。项目单位要与村集体建立产权明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合理确定村集体和企业收益分配标准,确保合作期内村集体年收益不低于20万元。
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监管项目收益落实及使用情况,确保项目收益切实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