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中核平鲁西易风电二期100MW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区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公告,中核平鲁西易二期100MW风力发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80MW,风电场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西北部,距离朔州市平鲁区约20km。本项目总规划容量80MW,拟安装16台5.0MW风电机组,风电机组以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将16台风机变分为3回架空集电线路,风机箱变出线组成一个联合单元,汇集后由35kV架空线路输送至风电场新建的220kV升压站,经1回220kV线路送至中核朔城区光伏220kV升压站,再通过一回220kV线路送至平鲁水头220kV变电站。220kV送出线路中核朔城区光伏220kV升压站仅预留出线间隔。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中核平鲁西易二期1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合规手续办理、设计、采购和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具体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中核平鲁西易二期100MW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区、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工代及其它设计服务等的全部设计工作;
(2)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中核平鲁西易二期100MW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区、集电线路所有设备及其附属设备与材料的采购及用于招标的各类技术规范书编制及技术协议签订、安装与调试、试验、验收、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3)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中核平鲁西易二期100MW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区、集电线路的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方案的实施;
(4)项目集电线路设计、建筑、安装、物资供货、安装调试、试验验证、手续办理、协调、征地租地(含永久及临时)、青赔、拆迁等直至线路工程安全稳定运行等全部工作,集电线路工程完工后须满足进线电缆接入升压站35kV高压开关柜后设备能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
(5)负责协调和办理永久及临时性征、租地、国土、林草、环保等全部合规手续的办理工作;如果政府部门要求必须由发包人缴纳的,按实际缴纳费用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
(6)负责本项目未完成的前期专题手续协调、办理及费用支付等工作,临时便道施工费,植被恢复、环水保恢复工程施工费用等;
(7)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中核平鲁西易二期100MW风力发电项目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且投标人须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维护安全生产、满足电网公司要求所必须的,满足国家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甲方下达工作通知起12个月内完成合同内所有工作内容。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记载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节点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