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国合骏颢托克逊县2600MW风力发电项目”未经能源主管部门备案的严正声明》。
声明指出,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其上级能源主管部门未核准或备案“国合骏颢托克逊县2600MW风力发电项目”或任何风电光伏项目,未与“国合骏颢”公司签订任何投资、合作协议。
近期,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核查发现,“国合骏颢”公司存在以本项目名义对外拟涉嫌进行集资或招标的行为。对此,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正式致函该公司,要求其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作出书面说明。
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属于专业投资领域,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审慎决策,切勿轻信“政府合作项目”“政府背书”等宣传话术。

来源: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