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华能启东H4#海上风光同场100MW光伏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批复显示,华能启东H4#海上风光同场100MW光伏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启东东部海域的华能启东H4#海上风电场区内,光伏区地形高程在-15.49m~-14.0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之间,离岸距离约37km。
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方式,总装机容量为100MW,共设置180320块620WpN型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每28块组件串联为1个光伏组串,每19~20路光伏组串汇入一个300kW组串式逆变器,每32台逆变器接入一座66kV 9600kVA箱变,每34台逆变器接入一座66kV 10200kVA箱变,箱变升压至66kV后以2回66kV海缆送至依托的华能启东H4#海上风电场的220kV海上升压站,经升压至220kV后通过依托的华能启东H4#海上风电场区220kV送出海缆送至陆上集控中心,最终送出至电网。
该项目220kV海上升压站、220kV送出海缆及陆上集控中心均依托华能启东H4#海上风电场项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据了解,华能启东H4#海上风电项目为新建项目,装机容量308MW,共布置28台11MW风电机组,配套设置1座220kV海上升压站、1座规划容量1.8MW的海上光伏发电。
上述项目建设单位均为华能(南通)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1.00%)、中新绿色投资私人有限公司(28.00%)、启东沿海港口建设有限公司(10.00%)、海力风电设备科技(启东)有限公司(10.00%)、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0%)共同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