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浙能集团成功发行浙江省首单5亿元蓝色债券,扬帆新“蓝海”,成为全国第四家成功发行蓝色债券的企业。本次债券发行利率2.95%,为2021年以来地方国有企业同期限债券最低、创全国蓝色债券发行利率新低。
当前,浙能集团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力抓好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本次蓝色债券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和竹根沙海上风电项目,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注入新的资本动能,也向资本市场成功展示了浙能集团的绿色本色、金融亮色和发展成色。项目全容量并网后,源源不断的绿色电能将从这里输送至千家万户、各行各业,每年可实现111.25万吨的二氧化碳减排,具有显著的绿色效应和经济效益,将为建设依海富民、向海图强、人海和谐、开放共赢的海洋强省作出浙能集团的积极贡献。
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在《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出探索“蓝色债券”。作为绿色债券的子品种,蓝色债券是交易商协会推出的又一项创新型债务融资工具,专指募集资金用于可持续性海洋经济项目的债券,旨在支持对海洋有积极的环境、经济和气候效益影响的项目,推动海洋保护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浙能集团时刻关注金融市场前沿动向,立即开展政策研究和项目适配,做好方案设计、资料筹备、募集申报等前期充分准备,择机于11月17日以2.95%的利率完成公告发行,为2021年以来地方国有企业同期限债券最低、创全国蓝色债券发行利率新低,成为继华电福新、国电电力等大型能源企业之后全国第四家成功发行蓝色债券的企业。
本次蓝色债券是浙能集团继碳中和债、碳排放权质押贷款和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后,创新绿色金融方式、助力“双碳”目标的新探索。接下来,浙能集团将努力构建长期稳定、层次丰富、结构多元、成本较低的绿色融资体系,为产融结合打造“一流绿色强企”“一流资本强企”等“八个一流强企”提供源源不竭的资本动能。(浙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