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能源局、发改委: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区域布局

国家能源局、发改委: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区域布局

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要求,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整装开发条件、符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地区,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黄河上游、新疆、冀北等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风电、光伏发电制氢示范。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区域布局。积极发展太阳能热发电。

《规划》提出,要推动西南地区水电与风电、太阳能发电协同互补。

来源:国家能源局(《规划》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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