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完善我区新能源价格机制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推动我区新能源产业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加速能源低碳转型进程。《方案》明确,用好用足国家新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将2021年起投产的新能源平价项目发电量全部纳入电力市场,目标上网电价0.262元/千瓦时。分类稳妥推进实施,通过市场交易、大工业用电顺价均摊等方式实现提高新能源平价项目上网电价。2021年以前年度建成的项目上网电价政策保持不变。
为确保价格机制平稳落地,《方案》提出四项保障措施:完善电力交易机制,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推动实现新能源发电电量更多进入电力市场;规范交易电价结算,按照“交易电价+分摊标准”向直接参与交易的大工业用户实际结算,确保新能源企业电价足额到位;引导市场预期,做好政策宣传,汇聚合力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兵地协同推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同步完善兵团管理供电区域内的新能源电价机制,形成改革合力,促进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善促进我区新能源发展的电价机制,是遵循电力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积极性,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更好地发挥我区风、光等能源资源优势;有利于抢抓国家实现能源电力转型升级的机遇窗口期,加快推动新能源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来源:天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