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海缆及附属设备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此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暂估量为220千伏海缆2回220KV 3×1000mm2 23km共46km(含登陆段1.5km),每根缆配2*48芯光纤,配套海缆终端头 、锚固装置、海缆保护装置(J型管及)等附属设备。66千伏海缆3×95mm2 :21.4km;3×150mm2 :13.7km;3×240mm2 :6.7km;3×400mm2 :6.7km;3×500mm2 :27.7km;共76.3km,每根缆配2*36芯光纤;配套海缆终端头 、锚固装置、海缆保护装置(J型管及穿孔式)等附属设备。220KV、66KV海缆监测系统。详见技术文件。
项目概况: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位于汕头市东部、南澳县南部海域的勒门列岛附近,风电场总设计容量为 594MW,规划用海面积约 56 km2。配套建设 1 座220kV 海上升压站和陆上开关站。
公告原文:
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海缆及附属设备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2-19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海缆及附属设备单价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海缆及附属设备单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海域
2.2 规模: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位于汕头市东部、南澳县南部海域的勒门列岛附近,距离北侧南澳岛最近距离约 18.5 km,距离西侧汕头市陆地最近距离约 14 km。风电场总设计容量为 594MW,规划用海面积约 56 km2。配套建设 1 座220kV 海上升压站和陆上开关站,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 2 回 220kV 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开关站,新建 220kV 勒门二陆上开关站至就近电网接入点。
2.3 建设工期:计划2022年6月海上正式开工,2023年6月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暂估量为220千伏海缆2回220KV 3×1000mm2 23km共46km(含登陆段1.5km),每根缆配2*48芯光纤,配套海缆终端头 、锚固装置、海缆保护装置(J型管及)等附属设备。66千伏海缆3×95mm2 :21.4km;3×150mm2 :13.7km;3×240mm2 :6.7km;3×400mm2 :6.7km;3×500mm2 :27.7km;共76.3km,每根缆配2*36芯光纤;配套海缆终端头 、锚固装置、海缆保护装置(J型管及穿孔式)等附属设备。220KV、66KV海缆监测系统。详见技术文件。
2.6 交货地点:投标人工厂码头。投标人提供满足出运条件的靠船码头与各类装船、起重机械供海缆施工方使用,并完成海缆装船工艺过程中码头工作面上的操作内容。投标人负责过缆至海缆施工方运输船只,并进行船上交接试验,试验通过后方可移交给海缆施工单位。海缆及附属设备的海上运输、海缆的安装敷设以及海缆竣工交接试验由海缆施工单位完成,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及指导。
2.7 交货期: 具体供货批次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由招标人确定。
66KV:计划第一批交货日期2022年10月,计划第二批交货日期2023年3月,计划第三批交货日期2023年5月。
220KV:第一回缆,2022年10月;第二回缆,2023年3月。
2.8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招标的项目履行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由于上述因素或政策原因及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01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海上风电220kV三芯交联聚乙烯绝缘交流海底光电复合电缆投运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和机组投产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包含能反映供货电缆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相同品牌、相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4月25日9:00起至2022年5月5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23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5月23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