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官网发布了《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对于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项目,做出如何规定?”这一问题,水利部表示:
为了维护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完整,保障防洪、供水、生态安全,《指导意见》依法明确,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同时,统筹发展和安全,考虑国家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的需要,对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建设不搞“一刀切”,对于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周边区域、水库库汊等水域岸线空间,各地可以此类项目对防洪和生态安全的实际影响进行研究。要坚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并依法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来源:水利部(节选自《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