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秦海岩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今年以来,福建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中标电价为0.193元/千瓦时,比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低0.2002元/千瓦时;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风电机组招标,主机价格跌破3000元/千瓦……少数海上风电项目报出的超低价,给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能源行业传递出一个错误信号,误导了相关决策与政策制定。那么,实际情况是怎样的?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认清“十四五”海上风电所处的发展阶段,找准主要任务,解决好行业的核心关切,为“十五五”及以后的高速发展铺平道路。
首先,有必要明确海上风电的战略定位。国际上,众多国家将海上风电作为加快推进能源转型的关键路径。英国规划到2030年使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德国计划到2030年使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荷兰计划到2030年实现222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装机。美国已经宣布,将在2030年前部署3000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印度、韩国的2030年海上风电装机目标分别为3000万千瓦、1200万千瓦。日本提出,到2030年实现100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装机。我国的海上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潜力超过35亿千瓦,未来发展空间广阔。海上风电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对于落实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带动社会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打造海洋经济与海洋强国,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其次,应当正确认识海上风电所处的发展阶段。与其他可再生能源品种一样,经济性决定海上风电产业的未来。目前除了个别项目外,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要实现平价上网,仍需进一步提高发电效率与降低成本。未来几年,海上风电项目逐步向深远海发展,海缆成本、施工成本等都将上升,全面实现平价上网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此前个别项目报出超低价,并非基于经济性测算,而是企业基于自身的其他目标,为争抢项目开发权,不惜以亏本为代价的无奈选择,这无疑是一场“大跃进”,不仅会扰乱国家落实双碳目标的战略部署,也不符合国家的高质量发展要求。
由此决定了,“十四五”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苦练内功,推动成本快速下降。这意味着当前的资源开发是为了支撑技术创新,带动产业进步。为此,既需保证一定的市场规模,又要控制好节奏。一方面,任何创新成果在批量化应用之前,都必须进行充分的验证,否则会带来很大风险。另一方面,海上风电技术正处在快速迭代中,使用现有技术大干快上,不仅成本高、风险大,也无法让风能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同时,极力压低海上风电项目电价,成本压力经传导后必将使设备制造企业陷入无利可图甚至全面亏损的境地,缺少资金用于研发投入。设备制造企业难以为继,创新停滞不前,产业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十四五”海上风电发展的主基调依然是稳妥,不应盲目追求规模与超低电价。行稳方能致远,欲速则不达。结合沿海各省的规划来看,2022—2024年,年均新增装机1000万千瓦,2025年新增装机1500万千瓦,是比较合适的开发节奏。
当前,我国海上风电仍需要各省提供一系列支持措施,助推产业在“十四五”末实现全面平价上网,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国家和各沿海省份加强统筹规划,集中连片开发,单体规模100万千瓦以上。二是统一规划、建设电力送出工程,并由电网投资,成本纳入输配电价。三是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重点产品、重点项目创新开发,通过资金奖励的方式进行支持,推动行业实现降本和跨越式创新。四是成立海上风电发展促进基金,推动项目长期贷款利率降至3%以下。
“十四五”,是我国海上风电产业夯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各方更应保持好战略定力,稳扎稳打,紧紧依托技术创新来推动降本增效,壮大海上风电产业,为我国加速落实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提供支撑。
来源:《风能》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