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经济部和丹麦驻越南大使馆于3月16日在河内举办题为“促进越南海上风电产业发展:国际经验和政策建议”的研讨会。
越共中央经济部副部长阮德显表示,越南风能发展潜力和机遇巨大。凭借当今油气行业建设远海工程、近海工程和辅助物流系统的能力和经验,今后越南可以充分利用其内部资源来发展与辅助产业和物流服务价值链相关联的海上风电产业。
截至2021年底,越南海上风电投资总注册容量约为154吉瓦。 《八号电力规划》草案设定到2030年开发陆上和近岸风电约16121兆瓦和海上风电约7000兆瓦的目标。到2045年,海上风电装机容量预计达到约64500兆瓦的目标。
然而,阮德显也指出越南海上风电行业面临的问题,如:技术复杂性,需要巨额而长期的投资资金。 同时越南需要在规划、机制、建设投资政策、租赁法规、许可、标准、操作规程、电力买卖合同、电力系统运行规定、海港系统、供应链发展等方面弄清相关法律规定。
丹麦驻越南大使尼科莱.普瑞特兹(Nicolai Prytz)在研讨会上表示:“海上风电对越南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双重机遇,不仅为国家强劲的经济发展提供绿色、高性价比的能源,而且还协助越南落实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 上做出的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承诺。作为长期大力支持越南向绿色和可持续能源转型的国家之一,丹麦期望越南政府将很快出台一部明确的法律框架,这对海上风电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哥本哈根离岸合作伙伴公司(Copenhagen Offshore Partners,CIP) 联合首席执行官亨里克·舍内曼(Henrik Scheinemann )表示,越南的海上风电产业发展机会很多,现在是推动和允许实施试点项目的时候。 同时,出台明确的法律框架并为投资者和项目开发商分享经验教训创造条件,以建立当地供应链并解决越南对绿色能源日益增长的“渴求”。
CIP已经与平顺省人民委员会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在平顺省沿海开发3.5吉瓦的罗干(La Gàn)海上风电场项目。 这是越南首个大型海上风电项目之一。
与此同时,CIP继续与越南供应商和海港签署多项谅解备忘录,同时与越南春球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促进越南北部海上风电的发展。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