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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GW风电项目开标!国电投&明阳、三峡&东方电气等拟中标

12月23日,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青海省2023年风电项目海西州200万千瓦风电项目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公告。

标段一:

第一中标候选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二: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国网(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青海华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标段三: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国网(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标段四:

第一中标候选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青海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申能新能源(青海)有限公司。

据悉,为推进青海省2023年风电项目,青海省能源局对青海省2023年风电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海西州共20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主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每个标段容量为50万千瓦,均位于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

招标范围:选择确定合格的中标人作为项目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项目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项目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实现风电项目全部容量建成并网。未按期实现全部容量建成并网的,每延期1个月扣缴其质量保证金的20%。项目延期建成的,在后续申报同类新能源项目中对投标人集团所属企业给予相应扣分。项目延期半年的,取消投标人集团所属企业1年内全省同类新能源项目开发资格。开发期内遇不可抗力的除外。风电项目开发经营期为20年(不含建设期)。

投标人一旦中标,应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或指定其已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完成项目的建设经营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核准。该项目公司的法定资本金应满足国家规定的最低限额标准,项目公司各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和承担的责任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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