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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海岩:“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政策解读

秦海岩:因地制宜开发农村风能资源,为乡村振兴注入绿色动能
——《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解读

文/秦海岩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实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对组织实施过程提出具体要求,并规范了支持性政策和保障性措施,是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旨在通过加大政策供给推动农村地区风电发展,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之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关键支撑。

落实重大部署,赋能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各地立足于自身的资源条件,找准路径。风电凭借经济性高、占地少、环境友好的优势,可以在推动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基于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创新风电投资建设模式和土地利用机制,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目前,在农村地区发展风电的条件已经具备。一方面,我国风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随着低风速技术取得突破,我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中东南低风速资源区域已具备开发条件,可供开发资源潜力超过30亿千瓦。另一方面,风电项目已普遍具备经济可行性。风电开发企业在保证合理收益水平的情况下,拿出一部分利润与村集体分享,每年能够为村集体提供10万至20万元的固定收入。因此,通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加快开发农村地区的风能资源,会产生“一举多得多赢”的效果。目前全国约有59万个行政村,假如选择其中具备条件的10万个村庄,在田间地头、村前屋后、乡间路等零散土地上安装4台5兆瓦机组,就可实现20亿千瓦的风电装机,发展潜力巨大。前期可以通过试点示范积累经验,逐步有序推广。在条件成熟的乡村因地制宜开发风电,既可以为风电发展打开新的增长空间,也能够将资源优势转化为集体收入,并加速农村能源结构转型,对促进风电高质量跃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村能源革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在前期的调研中,各地政府部门和企业都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认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既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明确总体原则,积极稳妥推进。《通知》确定了“因地制宜、统筹谋划”“村企合作、惠民利民”“生态优先、融合发展”三项基本原则。具体来说,“因地制宜、统筹谋划”,强调综合考虑各地农村风能资源、零散空闲土地资源、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电网承载力和生产运行安全等,合理安排风电开发利用的规模、项目和布局,能建则建,坚持试点先行,条件成熟一个就实施一个,坚决避免出现“一窝蜂”“一哄而上”现象。“村企合作、惠民利民”,旨在以村为单位、以村企合作为主要形式,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充分调动村集体和投资企业的积极性,实现促发展、惠民生。“生态优先、融合发展”,要求充分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促进风电开发与乡村风貌有机结合,与农村能源协同互补,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

打出“组合拳”,保障项目用地。在严格落实国家土地利用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通知》着力通过创新土地利用机制盘活农村存量土地资源,提出对不占压耕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探索以租赁等方式获得。此外,《通知》鼓励采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节约集约使用土地。事实上,风电是最节地的发电技术。当前,风电普遍使用的是圆锥塔筒,其地下基础部分深埋至少2米,不会影响耕种,露出地面的承台部分占地不足100平方米。以目前市场主流的5兆瓦机型计算,开发1亿千瓦风电装机占地200万平方米,即3000亩,仅与两个百万千瓦火电厂相当。且各种新的节地技术还在不断涌现,比如被列入自然资源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推荐目录(第三批)》的“预应力构架式风电塔节地技术”(类似巴黎埃菲尔铁塔)。该结构底部采用4个小型基础,单个露出面积不足1.5平方米,总占地面积只有6平方米。且塔架下面空间非常宽阔,可以行驶拖拉机与收割机,不影响机械化耕种。采用这种塔架技术,使用5兆瓦机组,开发1亿千瓦风电装机需用地12万平方米,即180亩,相当于十几个足球场的大小。与此同时,在农田上安装风电机组也不会影响农业生产。风电机组排布时会考虑尾流影响,一般按照4倍和6倍风轮直径的距离进行机组间隔布置。如果使用5兆瓦机组,机组间的行与列间隔分别为600米和900米,也就是风电装机的最高密度不能超过900亩地1台机组,相当于在两张乒乓球台上放一个乒乓球。这种排布密度对农作物产量的影响微乎其微。因此,完全可以在不改变农田使用性质的情况下,在农田上开发风电。

明确电量电价,保障项目收益。风电项目的收益水平,主要取决于上网电量和电价。从这两方面给予市场稳定的预期,有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企业进行准确的财务计算并与村集体确定收益共享方式。《通知》提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明确的上网电量和上网电价政策,赋予了风电项目收益确定性,使企业在决策时有据可依。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交易电量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以便让风电项目收益最大限度惠及企业、村集体及村民。

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利益共享。围绕创新推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通知》提出了多项举措。一是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包括:鼓励各地探索试行备案制;对同一个行政村或临近村联合开发的项目,统一办理前期手续;对于不涉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植被恢复、压覆矿产等敏感区域的项目,由投资主体会同村集体出具承诺,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支持意见,即可依法加快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创新收益分配机制。鼓励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探索形成“共建共享”乡村能源合作新模式,确保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相关项目收益共享落实情况。三是创新开发利用场景。鼓励“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与农村风貌、乡村产业融合,与分布式光伏等其他清洁能源形成乡村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提升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和消费水平。

坚持生态优先,建设和美乡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在农村地区发展风电,对风电设备和项目的环境友好性提出了更高要求。《通知》提出,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提出总体方案,以及各地市编制细化实施方案时,均需明确生态环保要求,为企业提供根本遵循;“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包括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采用低噪声风电机组、做好退役设施固废处置等。实践证明,现有的技术手段和各项措施已经可以有效解决与风电相关的生态环境影响问题。以居民较为关心的噪声影响为例,所有风电项目在建设前都会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估,噪声要求遵守相关标准的规定,通过机组低噪声技术及合理空间避让(通常是距离民房500米以上)等措施,风电机组运行中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民众的生产生活造成明显干扰。同时,为了实现风电项目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和谐,风电企业一方面会进行科学的规划、建设,并采取周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措施;另一方面,积极探索采用去工业化设计,将当地的特色人文元素融入项目设计之中。金风科技广西崇左天等县牛头岭风电场、华能河南安阳汤阴风电场、三一重能湖南宁乡神仙岭风电场、国电电力浙江宁海茶山风电场等表明,风电项目开发不仅完全可以实现与周边生态环境的和谐,还能够全面激活农村地区的旅游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旅游产业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通知》立足于依托风电开发助力乡村振兴,着眼于有序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推动风电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引擎,走出一条让乡村更美丽、更富裕的发展道路。

来源:风能专委会CW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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