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项目动态 胜诉!特变电工获盱眙高传80MW风电项目电费优先受偿权!

胜诉!特变电工获盱眙高传80MW风电项目电费优先受偿权!

1月20日,特变电工发布《关于控股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此前报道的项目违约涉7.328亿元!特变电工状告盱眙高传、南京高传等六风电公司和1名自然人有了新的进展。

《公告》称,淮安中院支持新能源公司主要部分诉讼请求。盱眙高传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支付欠付的工程款130,488,063.62元及逾期违约金。同时,新能源公司将在判决生效后获得被告盱眙高传公司风力发电项目电费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及相关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目前,盱眙高传公司尚欠付新能源公司债权转让款及工程款共计7.30亿元。上述欠款将由盱眙高传公司通过运营风电站获得电费收入、 处置风电站资产获得收入、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等方式偿还。

诉讼起因:据了解,2017 年1月,新能源公司与盱眙高传签订了《盱眙高传观音寺三河农场官 滩风电场 99MW 整装风电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约定由新能源公司以工程总承包的方式承建盱眙高传观音寺三河农场官滩风电场99MW整装风电工程(以下简称盱眙高传风电项目)。2017 年 5 月,盱眙高传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直租)》《租赁附表》 (以下统称融资租赁合同)、华夏租赁公司与盱眙高传及新能源公司签订了《盱眙高传观音寺三河农场官滩风电场 99MW 整装风电工程总承包合同之权利义务转 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盱眙高传与华夏租赁公司针对盱眙高传风电项目 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因盱眙高传未及时提供盱眙高传风电项目施工必备批复文件,该项目因手续 不全等原因不具备施工条件而长期处于停工状态。盱眙高传应向新能源公司支付 工程款130,488,063.62 元,至今未支付。

2020年6月,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以盱眙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盱眙高传公司)欠付盱眙高传观音寺三河农场官滩风电场100MW整装风电工程(以下简称盱眙高传风电项目)工程款约1.30亿元、其应赔偿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租赁公司)对新能源公司诉讼可能造成的损失为由,向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淮安院)提起诉讼。

《公告》介绍到,目前盱眙高传风电项目80MW风机已于2020年12月31日并网,项目已经淮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复装机由100MW调整至80MW,土地调规手续已上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正待审批,审批后报国家自然资源部备案。盱眙高传 80MW 风电项目运营期20年,按照0.61元/kW•h 电价测算,该电站运营期发电收入可以偿还新能源公司欠款,但时间较长。

从法院判决的角度来看,特变电工得到法院支持,未来盱眙高传公司将通过运营风电站获得电费收入、 处置风电站资产获得收入、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等方式偿还。

公告如下:

版权说明:文章内如未特别注明来源,均为龙船风电网原创编辑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