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其中共有128家供应商在内。
《通报》表示,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新修订的《办法》于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对于在2023年11月10日及以前处理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2020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予以处供应商整改完毕后,向提出不良行为处理的单位或专业部门提交整改报告等材料,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在处理期满后解除。
被通报的128家供应商有两家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的子公司在内,分别是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通报》提到,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2019年-2022年期间,在武汉公司系统招投标活动中存在通过行贿方式中标的违法行为,依据2023年12月27日下达的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鄂0804刑初309号)和纪检监督机构查实,原武汉公司相关人员“收受时任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某、高级销售经理田某所送人民币504.7万元”。
对其执行处理措施:2024年2月23日至2027年2月22日在湖北省集中规模招标中列入黑名单3年。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在2019年-2022年期间,在武汉公司系统招投标活动中存在通过行贿方式中标的违法行为,依据2023年12月27日下达的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鄂0804刑初309号)和纪检监督机构查实,原武汉公司相关人员“收受时任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某、高级销售经理田某所送人民币504.7万元”。
对其执行处理措施:2024年2月23日至2027年2月22日在湖北省集中规模招标中列入黑名单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