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甘肃启动驭风试点:鼓励土地入股,探索租赁用地、备案制,项目需配储

甘肃启动驭风试点:鼓励土地入股,探索租赁用地、备案制,项目需配储

近日,甘肃省能源局、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甘肃省“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示,以消纳条件较好的河东地区为重点的布局思路,在全省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建设。不具备条件的市州可暂不参与此次试点。

对不占压耕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探索以租赁等方式获得。

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集体经济发展,以村为单位,每个村确定1个投资主体,投资主体与村集体按“村企合作”模式共同参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开发建设运营。鼓励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探索形成“共建共享”乡村能源合作新模式。

试点项目每个市选择1个县,每个县选1-2个行政村,结合当地电网可承载能力,每个行政村规模不超过20兆瓦,项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后续视国家省级政策变化进行调整。河西地区按照15%、4小时配置储能设施,河东地区按照10%、2小时配置储能设施。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由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鼓励各地探索试行备案制。

各地按照省级实施方案和地方建设方案,加快推动试点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最晚2025年6月底前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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