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公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通知》显示,优化氢能产业布局。综合考虑风光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电网接入等条件,合理布局绿氢项目。统筹制氢、储运、消纳等环节,实现与工业产业布局的紧密衔接。支持新能源大基地布局制氢项目,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风光制氢项目与绿氢应用项目一体化审批和建设管理。强化绿氢生产用水保障,鼓励优先利用非常规水源制氢。
优化项目运行机制。积极探索风光发电与制氢负荷高效衔接,优化风机机型匹配、光伏制氢系统设计,为规模化绿氢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完善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流程和要求,规范项目建设和退出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完善“黑白名单”制度,对项目实施企业实施激励和惩戒。支持重点企业加快绿氢项目建设进度,推动绿氢产业发展壮大。
强化电网保障支撑。并网型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年上网电量不超过项目年总发电量的20%,按年度校核,原则上每年1月份校核上一年度上网电量;配套的新能源场站可以在电力市场中优先出清,并接受相应时段市场价格;自发自用电量暂不征收系统备用费和政策性交叉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