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长乐外海I区(南)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公示,长乐外海I区(南)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福州长乐外海,东犬岛东侧海域,风电场规划面积约36km2,场址风机距离大陆岸线最近距离约53km,场址理论水深43~51m。项目申请宗海总面积为79.3049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申请用海30.7078公顷,海底电缆路由申请用海48.5971公顷。申请用海期限29年。
该项目计划建设16台18MW和1台26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314MW。年理论发电量约1916.44GWh,年净发电量约1772.45GWh,年上网电量1403.17GWh。
该工程不新建海上升压站,项目通过66kV集电线路升压至海上换流站的交流侧。海上换流站由长乐外海D、E区、长乐外海I区(北)、 长乐外海I区(南)、长乐外海J区、长乐外海K区等海上风电场项目的投资主体注册成立联营合资公司,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并控股,负责开展长乐海域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运营工作。
据悉,长乐外海I区(南)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域使用申请人为福州长乐国闽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1%)和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9%)共同出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