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湖北省发改委公布《省发改委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2024年,湖北省安排100万千瓦左右乡村风电建设规模,因地制宜选择100个村先行试点。每个地市(含恩施自治州)可申报一个试点县(市、区),每个试点县(市、区)原则上建设规模不超过7万千瓦,布点6-9个行政村;省直管市不超过3万千瓦,布点3—5个行政村;单个村不超过2万千瓦。天门市的乡村风电项目纳入国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不再单独申报。
鼓励采用适宜乡村环境的节地型、低噪声、高效率、智能化的风电机组和技术,提高安全防护要求,积极融入乡村风貌,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模式创新。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鼓励项目所在村集体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按“村企合作”模式共享收益,共同参与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加强运维检修管理,保障机组稳定可靠运行和项目生产安全。推进风电与分布式光伏等其他清洁能源形成乡村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统筹负荷、调节资源等条件,构建平衡组群,促进风电就地就近消纳。参与“村企合作”的每个行政村年分配收益不少于5万元、不超过10万元,所获收益由村集体用于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改善农村面貌等,并将每年计划及落实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保障并网消纳。乡村风电项目主要通过当地新增电力负荷、投资主体新建的调峰储能能力消纳,2024年度项目就近配置20%/2小时的储能。项目应通过光纤专网接入调度数据网,具备接受电网调度机构启停控制指令及通过AGC接受电网调度机构调节指令的能力。各地电网企业要结合各县(市、区)需求,加快农村电网和智能配电网改造升级,持续提升乡村风电项目的接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