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投资主体评审的公告》。
根据《公告》,新洲区拟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投资主体评审工作,召开投资主体评审会,优选一家投资主体,在新洲区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策划一批环境友好、集约用地的风电项目,总建设规模原则上不超过7万千瓦,布点6—9个行政村,单个村不超过2万千瓦。
《公告》指出,已参加湖北省其他试点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投资主体,其关联企业(包括省级企业及其参股单位、控股单位和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参加本次评审。
本次评审不接受联合投资体参加。
《公告》明确,各投资开发企业要依据湖北省新能源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突出企业自身优势,开展申报工作,加强行业自律,避免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