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8日,山西省朔州市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梳理全市风电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朔能源发〔2021〕26号),将对目前的分散式风电项目进行梳理,需要企业出具2021年底投产承诺书,对于推进缓慢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清理。
各县(市、区)能源局、有关企业: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梳理山西风电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分散式风电项目
请县(市、区)市能源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对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的相关要求,认真疏理本县(市、区)列入《山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晋发改新能源发〔2018〕218号)分散式项目建设情况(附表3),对于推进缓慢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清理。具体要求如下:
1.已开工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区)能源局会同有相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并由企业承诺于2021年12月底投产运行;
2.已核准未开工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办理了延期手续并已开工建设的,由各县(市、区)能源局负责作出项目于2021年投产运行的承诺;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延期手续,项目从开发建设方案中剔除;
3.对不履行承诺的项目建设业主等失信单位,按照省政府《企业信用行为联合奖惩办法》(试行),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各县(市、区)能源局对于未按承诺时间节点开工、竣工的项目,取消项目建设资格。
二、挖掘风电潜能提升资源利用率
请各县(市、区)能源局认真疏理属地运行5年及以上的风电项目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挖掘风电场潜能,在原风场厂址内利用现有设备设施进行项目技改升级置换及扩容,提升风资源利用率。技改扩容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在原有风场范围内,利用已有升压站及送出线路,且技改扩容规模不超出送出线路最大容量;
2.扩容项目与原风场为同一投资主体;
3.扩容项目规模已基本落实建设条件,且场址范围内不存在用地、环保、军事、文物、矿产、林业等方面制约性因素,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选址等支持性文件。同时,环保部门没有明确的反对意见;
4.原有风场已有相应的电网接入系统批复方案;
5.企业出具2021年底投产承诺书。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县(市、区)能源局于3月9日前,严格按上述要求将分散式风电项目梳理情况(含承诺书)及项目附表以正式文件报送市能源局,同时附相关支持性文件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15份),一并上报。
2.对不履行承诺的项目建设业主等失信单位,市能源局将上报省能源局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惩戒,同时取消该企业2022-2023年申报及开发建设新的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资格。
联 系 人:范润艳 刘 煜
联系电话:0349-5906187
邮 箱:sznyjdlk@163.com
附件:1.朔州市列入全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表
2.XX县(市、区)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表
3.XX县(市、区)风电技改升级扩容项目情况表
朔州市能源局
2021年3月5日
附表1
附表2
注:1、开工时间和预计开工时间以浇筑第一台风机基础为准。
2、投产(或承诺投产)时间:2021年12月底必须建成投运。
3、如项目有一栏未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视为企业自动放弃项目建设资格。
附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