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中国三峡电子采购平台发布《三峡莆田平海湾400MW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66kV集电线路海缆采购及敷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三峡莆田平海湾400MW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以下简称莆田DE区项目)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内,场址西距湄洲岛岸线15km以上,中心距离岸线16.5km,场址水深18~27m,场址规划面积约38.8 km2;风电场场址拟布置 8台上海电气8.5MW风电机组、8台上海电气16.6MW风电机组以及金风科技12台16.6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00MW。
招标范围:招标采购范围包含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风电场内7回集电线路66kV交流海缆及其附件采购和敷设施工、调试、试验及验收,负责海上升压站侧66kV海缆终端设备采购、安装、验收,以及配合风机侧终端及避雷器安装及验收等。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负责工作范围内66kV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及其附件、弯曲限制器及中心夹具、铠装悬挂装置、海缆接地、海上升压站非金属光缆(含保护管)、光缆接续盒及附件和专用工具等设备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装配、系统集成、敷设、载流量计算、工厂试验、包装、海缆敷设施工前的存储和成品保护、交付、工厂监造配合等工作。
(2)投标人负责工作范围内66kV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及其附件、弯曲限制器及中心夹具、铠装悬挂装置、海缆接地、海上升压站侧非金属光缆(含保护管)、光缆接续盒及附件和专用工具,以及敷设施工所需的各项材料等在海缆生产工厂码头统一进行装船检查,进行装船交货验收。根据设备清单进行清点检查无误后,由投标人、招标人、监理人、业主、监造人代表办理设备出厂验收手续。
(3)投标人负责海缆及其附件的存储场地,接缆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投标人负责将余缆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由投标人负责将余缆整理成盘,按招标人指示储存。
(4)投标人负责配合风机侧66kV海缆终端及风机侧海缆避雷器设备的安装及验收。投标人应负责与风机厂家涉及终端底座接口及安装空间的配合工作。
投标人负责海上升压站72.5kV GIS侧海缆终端(含母头)采购、制作、安装及验收,投标人应委托海缆终端设备厂商制作与安装,负责与海上升压站侧72.5kV GIS设备厂家涉及终端底座接口的配合工作,66kV海缆终端设备安装班组人员持证情况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对特殊工种人员及海上设施作业人员要求。。
(5)投标人负责海上升压站内72.5kV GIS侧海缆终端码头接货、储存、保管、运输至海上升压站,投标人负责在海上升压站侧安装海缆终端所需的辅助措施,如脚手架搭设等。包括海缆终端设备及安装所需材料上下海上升压站等工作含在合同范围内,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投标人负责66kV海底电缆及附件设备接货后的清点交接、损伤签证、存放管理、检查检验,以及从交货地点至安装现场的运输工作。
(7)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海底电缆设计路径进行现场复测、放样与优化、清障,完成66kV海底电缆及光缆的全路径的敷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海底段敷埋施工、保护设施采购安装、海缆(压覆)保护施工(含登风机侧及海上升压站侧)、登陆风机敷设施工、登陆海上升压站敷设施工、海缆附件及保护设施安装;投标人负责海缆敷设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通航安全评估、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海缆敷设施工许可(批复)以及与本合同工作范围有关的所有施工手续办理,以及与养殖户、渔民及其他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协调;负责除提供的永久征海范围之外的临时施工用海海域(包括但不限于航道等)手续办理和涉及的养殖或渔业补偿(如有),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办理手续所涉及的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写和审批等相关工作及费用均含在合同范围内。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设计路由及用海批复路由进行海缆敷设施工,不得超出宗海范围,因投标人原因超出宗海范围引起的责任与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投标人负责66kV海底电缆及光缆登海上升压站施工(含J型管中心夹具和弯曲限制设备安装)、海缆压覆保护施工、海底电缆在海上升压站上的锚固与封堵施工、油漆修补(若有损坏),在海上升压站上桥架内的海缆敷设与固定,防火包带缠绕及防火涂料的涂刷,海缆接地箱及接地电缆的采购、安装施工。投标人负责因海缆及光缆敷设引起的海上升压站已安装设备损坏的修复工作,如损坏感温电缆,由投标人承担修复费用。如防火封堵装置的拆卸、及恢复安装,若造成防火封堵装置的损坏,由投标人负责重新采购并修复。
(9)投标人负责66kV海底电缆及光缆登风电机组的施工(含J型管中心夹具和弯曲限制设备安装),海底电缆与66kV开关设备连接施工(配合风机侧电缆终端制作及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登陆风机后,在风机塔筒内完成剥铠、分相,并检查进水情况)、海缆压覆保护施工,海底电缆在风电机组上的锚固与封堵施工、油漆修补(若有损坏),在风机上的海缆敷设与固定,防火包带缠绕、防火涂料的涂刷,海缆接地箱及接地电缆的采购、安装施工。
(10)投标人负责66kV海缆登陆海上升压站后复合光缆转非金属阻燃光缆至继保室光配线架的敷设、接地、固定安装及熔接。负责海上升压站光缆接续盒、非金属阻燃光缆及敷设管材的采购、安装固定、接地及熔接。投标人负责66kV海缆登陆风机后复合光缆至光缆接续盒或熔接盒的敷设、熔接及接地,负责光缆接续盒或熔接盒的安装固定、接地及熔接,负责风机内转接非金属光缆的熔接、敷设及接地安装(如有)。依据海缆监测厂家对光缆熔接的要求完成光缆的熔接,配合完成本工程海缆监测系统的调试工作。
(11)投标人应负责完成工作范围内66kV海缆及附件安装完成后的测试、交接试验(包括绝缘电阻测试、光纤衰减试验、海缆线路参数测试等),完成66kV海缆的交流耐压试验及试运行等工作(交流耐压试验需取得福建省电网公司认可的试验报告)。投标人应自行考虑试验工装及试验设备。
(12)为完成本合同所需的临时占地(海)、海缆保护措施、运输通道、租用码头及临时建筑等所有临时工程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3)投标人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取得本合同范围内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含航运通道)的通行权,以及取得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4)投标人负责本合同工作相关的与政府海洋、海事等所有部门的协调及相关费用的缴纳。
(15)投标人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海上交通安全、海洋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16)投标人负责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电网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书面要求的满足电站安全运行的各类手续办理、试验、联调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17)投标人负责编制相关专项施工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及时组织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关费用。
(18)投标人应在前三条海缆敷设时,每敷设完成一条,立即进行海缆埋深与路径扫测,并提供扫测报告。全部海缆敷设完成后,提供全部海缆埋深与路径的扫测报告,并作为本合同进度款及相关验收的依据。若招标人复测出现海缆埋深、路径未达到设计要求,投标人应负责做相应的处理并承担招标人复测费用,直至满足设计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范围内。
(19)投标人应在工程完工后,配合开展通航核查和海图标注工作。
(20)投标人负责本标段工作范围内的技术方案评审、质量监督检查、安全检查等工作。
(21)投标人负责本工程合同工作范围内的工程档案资料整理、质量监督及整改、设备交接验收试验、单体调试、联合调试、试运行、中间验收、配合电网协调、启动验收、工程消缺、初步验收、移交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性能试验、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以及满足风电场并网运行的其他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配合水保、环保等专项验收工作。
(22)数字化交付是以工程对象为核心,对工程建设阶段产生的工程信息进行数字化创建,形成工程数据直至交付的工作过程,投标人应参与招标人开展的数字化交付实施方案、数字化交付细则等宣贯及培训,充分理解并遵循招标人对于数字化交付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投标人负责完成本标段工程数据交付,配合招标人完成数字化交付工作以及提供其他与数字化交付相关的技术服务。数字化交付技术标准和要求见第七章第三节“附件1 数字化交付服务要求”。
(23)投标人需在施工期工作范围内作业面配置海上通讯及视频监控系统,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第二节3.6施工通讯及视频监控,其中危大工程作业面必须配置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施工期工作范围内作业面的实时监控,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4)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合招标人开展相关科研课题的申报及执行;获得至少10项专利(发明专利不少于6项)的受理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及发明专利受理均须在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前完成),专利所有权由招标人指定,专利署名需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投标人依托本项目完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QC成果、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等拥有冠名权和无偿使用权。若投标人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前未完成上述专利受理,招标人将暂停完工验收款项支付。若投标人未完成上述专利授权,每少一项扣除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整。
工期:1、海缆生产:第一批66kV海缆(满足首批并网要求)2025年5月30日前生产完成;第二批66kV海缆(满足全容量并网要求)2025年6月30日前生产完成;
2、海缆敷设:计划2025年6月15日开始66kV海缆接缆及敷设施工;2025年7月具备首批机组并网条件;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7个回路66kV海缆敷设施工;2025年12月底前具备全部机组并网发电条件;2026年6月底前完成移交生产验收。
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海缆敷设施工进度需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在收到招标人排产通知单后两周内完成海缆的上线生产工作,至少确保两条生产线用于莆田DE区项目66kV海缆的生产制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