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有序推动2021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伊犁州发改委、各地(州、市)发改委,按以下原则做好2021新增“风光”项目竞争配置有关工作:一、合理确定首批新能源项目消纳空间;二、科学确定竞争要求;三、依法依规开展竞争优选工作;四、确保新建项目合法合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2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的《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强调,保障性并网竞争性配置及市场化并网工作应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不得下放地方。新疆发改委该通知文件与国家能源局的《征求意见》存在冲突。
附新疆阿克苏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