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海洋工程公司嵊泗3#、4#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风电机组安装施工工程采购公告》。

公告显示,采购范围为20台(7台9MW及13台12MW机型)风电设备的卸船、安装和配合调试工作:
(1)风电机组的塔筒、风机设备组件、桨叶及相关附件等所有设备物资的验收、现场卸货(“机位点交接”)、保管等工作;
(2)风电机组塔筒、轮毂、机舱、叶片、平台吊机和运维舱等设备部件的组拼装,完成质量检查和验收以及配合进行风电机组设备调试等工作;
(3)风电机组塔筒内所有附件的安装,塔筒内所有高、低压电缆的敷设与连接,塔筒内所有二次电缆的连接、所有电缆标识的制作与安装、塔筒内所有接地线的敷设与连接等全部工作,完成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4)与本标段工程密切相关的其它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
(5)提供满足风电机组设备调试用的施工船舶。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负责本项目20台海上风电机组的塔筒、风机设备组件、桨叶及相关附件等所有设备物资的验收、现场卸货(“机位点交接”)、保管等工作;
(2)本项目20台风电机组塔筒、轮毂、机舱、叶片、平台吊机和运维舱等设备部件的组拼装,完成质量检查和验收以及配合进行风电机组设备调试等工作;
(3)负责本项目20台海上风电机组塔筒内所有附件的安装,塔筒内所有高、低压电缆的敷设与连接,塔筒内所有二次电缆的连接、所有电缆标识的制作与安装、塔筒内所有接地线的敷设与连接等全部工作,完成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4)本项目工程密切相关的其它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
(5)提供满足海上风电机组安装施工、调试用的海上风电作业平台船、叉车等施工船舶及设备;
(6)投标单位必须根据所承担工程的工程量、施工危险程度等足够的施工人员;
(7)负责完成为整体项目创优、项目科技创新、达标投产、竣工验收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
计划工期:3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据了解,嵊泗3#、4#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湾王盘洋海域,场区中心点离岸距离约34公里,规划海域面积85平方公里,项目总装机408MW,拟安装28台单机容量9MW以及13台单机容量12MW的风力发电机组。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将提供约14.25亿千瓦时绿电,每年可节省标煤约4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91万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