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全省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引导民营经济在推进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加快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新型能源体系中做大做优做强,从三大方面、25条举措予以支持。
其中,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省风光基地、年度风光项目竞争性配置,鼓励国有企业配置不低于10%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项目等国家大型风光基地设备供应及投资建设。
支持民营企业在新能源、储能、配套电网项目等方面参与建设和运营绿电园区试点项目,和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方式在配套电网项目建设和运营方面开展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