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风电事故 风电安装船浸水事故,引发保险纠纷案宣判了

风电安装船浸水事故,引发保险纠纷案宣判了

近日,上海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上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永庆介绍了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个典型案例及五项亮点举措。其中一个案例涉及海上风电船舶领域,详细内容如下:

妥处海上风电平台争议保障绿色能源项目实施——尚某海洋工程设备公司诉某财险常州公司等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入选上海法院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第五批)】。

  • 基本案情

2019年11月25日,尚某海洋工程设备公司就其所属“振某”水上平台向某财险常州公司投保船舶一切险。

2020年7月4日,“振某”水上平台在南通沿海海上风电场拔桩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平台无法正常升降,导致发生平台浸水事故。

上海打捞局在平台建造厂家的辅助下,历时两月有余方完成平台的打捞救助工作。平台打捞出水后,因打捞救助费纠纷被上海打捞局留置。

留置解除后,平台在修船厂进行了为期四个多月的维修。尚某海洋工程设备公司因该事故支出巨额拖航、打捞救助、修理等费用。

2021年9月17日,在与保险人就保险理赔金额协商未果后,尚某海洋工程设备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财险公司和某财险常州公司连带支付保险赔偿金共计人民币近2.4亿元。

  •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水上平台作为海上移动式装置具有船名且已在海事局登记并取得船舶证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的船舶,在实践中也作为“运输工具”接受管理,应认定其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运输工具”,上海海事法院对涉案纠纷具有管辖权。

其后,为尽快解决纠纷,帮助涉案企业纾解经营困境,法院积极推进案件审理进程,一方面,对新类型法律问题开展深入研判,就涉案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船舶修理费用的合理性等问题,向各方明晰法律风险;另一方面,通知各方公估人出庭阐述专业意见并接受法庭质询,对于各方无差异部分项目先行梳理确认,引导各方缩小差距,抓住主要矛盾。

最终促使达成以某财险常州公司向尚某海洋工程设备公司支付人民币1.87亿元以解决涉案纠纷的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签署后数日,被告方即自动履行完毕。

  • 典型意义

在海洋经济和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开发海上风电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领域。

海上风电平台科技创新含量高,建设维护成本高,海上施工环境复杂,事故风险较大,损失金额高,对海事司法保障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出更高需求。

涉案纠纷及时妥善化解,是海事法院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为服务现代海洋经济发展注入司法动能,为新能源企业走出经营困境提供司法保障,为保护和激发高能级海洋制造业发展动能提供司法助力,参与营造一流海洋城市建设营商环境、促进海上风电提质增效、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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