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狮子山风电场项目、双龙潭风电场项目、铜厂风电场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发布。
公告显示,3个项目容量共计176.1MW。狮子山风电场项目位于易门县小街乡,装机容量53.9MW;双龙潭风电场项目位于易门县小街乡、六街街道,装机容量84.7MW;铜厂风电场项目位于易门县铜厂乡,装机容量37.5MW。
工期要求:取得项目开发权后1个月内启动前期工作;6个月内完成项目核准,取得核准后3个月内开工,原则上开工后1年具备投产条件,18个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因自身原因逾期未完成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开发权,项目业主两年内不得参与易门县新能源开发建设。
经营年限:20年,经营期满后县政府将无条件收回开发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