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金重工”或“公司”)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披露,大金重工于近日收到《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因与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向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以下简称“本案”),本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该案件涉案金额约5.73亿元。
根据公告,2021年12月,彰武西六家子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被告1)与原告签订了EPC总承包合同,由原告承建被告1开发建设的项目,后续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合同总额为141177.54万元。由于双方对合同履行存在较大争议,近日原告向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彰武金胤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被告2)持有被告1的全部股权,以及被告1、被告2名下银行存款,目前冻结金额合计为1253.23万元。
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1支付所欠原告工程款共计49643.99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判令被告1向原告支付合同外变更索赔款7619.76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判令被告2、北京金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被告3)及大金重工(被告4)对被告1拖欠原告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原告在被告1欠付原告工程款范围内对本案所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开具财产保全保函的担保费等与诉讼相关的费用,均由四位被告承担。
大金重工表示,目前,公司正在收集整理证据,积极应诉,同时公司将根据本案进展情况采取答辩、反诉、另行起诉等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鉴于本次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不能预计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金重工(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标的金额为76120.32万元,主要为商品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16540.67万元;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59579.6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