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锡林郭勒盟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公告》。

公告显示,本次申报上网消纳竞争性配置风电项目总规模为110万千瓦,单体项目规模不低于10万千瓦。
申报主体要求指出,申报本批次项目的企业中,同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进行投标(含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子公司投标的,该子公司应为所属企业集团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且应取得所属集团公司的书面投标授权。
允许申报主体以独立或联合体形式申报项目,若申报主体为联合体,需提交相关联合体协议,明确股权比例等情况。
项目申报要求指出,单个申报项目规模不低于10万千瓦,同一申报主体最多可以申报1个项目,同一旗县报送申报项目个数不超过3个。
旗县应协助审核确保申报项目选址“唯一性”,场址不得重叠,否则取消申报项目参与竞争性配置资格,相关损失由申报主体自行承担。
鼓励申报项目创新采用提高并网友好性能,提升涉网主动支撑能力,增强频率、电压耐受能力和支撑调节能力,能够平抑新能源发电出力且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先进设备。
此外,通过竞争性配置的项目应于核准(备案)2年有效期内实质性开工建设,确需延期开工的,应按规定履行延期手续。核准(备案)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时间最长为1年。核准(备案)逾期未开工的,予以清理废止。
投资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和核准(备案)要求开展项目建设,5年内不得转让项目或股权。同一集团内业务调整等确需变更项目投资主体或股权比例的,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