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甘肃静宁县人民政府发布《静宁县70万千瓦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公告显示,本次竞争性配置的总规模70万千瓦。
竞配范围:申报截止后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竞争性配置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投资主体。中选后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根据《甘肃省新能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录(试行)》,建立新能源项目与用电负荷匹配的产销储机制,新增的用电负荷重点为风力发电关键零部件装备制造、有色金属新材料、氢能产业等新质生产力。
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中选企业须在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项目核准,2026年5月31日前开工建设(6月份入库纳统),在2027年12月31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逾期未核准,中选企业放弃项目开发权,并自行承担所有损失,由县发改局汇报市发改委收回建设指标另行安排。逾期未开工入库,项目将被剔除出新能源项目建设计划(纳入后续建设计划),相应的指标由市上收回另行研究安排。
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本次竞配项目均为市场化并网项目,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按国家适用政策执行。
项目的变更及转让:项目在整个建设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场址、投资规模、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新能源项目在全容量建成并网运行后三年内,中选企业不得通过转让、股权变更、倒卖等方式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
申报企业要求指出,本次竞配接受联合体申报,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企业,且每个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中必须承担实际出资义务,并附联合体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