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风电招标 312台风机!辽宁3900MW海上风电项目启动相关招标

312台风机!辽宁3900MW海上风电项目启动相关招标

4月15日,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发布《中国电建华东院华能辽宁分公司清洁能源公司辽东湾1#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预选址研究专题采购项目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公告显示,辽宁省营口市省管海域规划海上风电70万千瓦(Y1、Y2),辽东湾北部国管海域场址总规模为810万千瓦(1#~5#)。本项目为辽东湾1号风电项目,场址位于营口市西面海域,水深在10m~14m之间,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 43km,风电场规划场址面积337km²,项目拟设计安装312台单机容量为12.5MW的WTG270-12.5MW型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9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拟新建4座500kV海上升压站(LDW1-1片区、LDW1-2片区、LDW1-3片区、LDW1-4片区)。每个片区拟通过66kV集电线路汇集至海上升压站经变压器升压至500kV后采用2回截面为3×800mm2的500kV海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

采购内容: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强化规划管控,严格风电用海选址,推行深水远岸布局,优先在开发强度低的海域集中集约布局,严禁在生态敏感区域、高开发强度海域违规布局。辽东湾海域用海现状复杂,航路、锚地、油气勘探开发(平台、电缆管道)、倾倒区、生态红线以及军事活动区均在此分布,因此本次采购内容包括开展华能辽东湾 1#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预选址研究专题报告编制,通过研究辽东湾海域开发利用情况分析,风能资源分析,自然灾害分析,自然环境条件分析等进行海上风电开发空间利用规划研究以及用途管制研究;负责组织报告评审并与关联方做好对接工作,编制的报告需经甲方和项目建设方认可的专家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规定及编制深度的要求。

工期要求:自收到成交通知30天内,完成报告的资料收集工作。待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报告初稿,报告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版报告。

版权说明:文章内如未特别注明来源,均为龙船风电网原创编辑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