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风电产业 联合体未按期组建!内蒙古赤峰重新启动300MW风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联合体未按期组建!内蒙古赤峰重新启动300MW风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5月28日,内蒙古赤峰市能源局发布《关于重新开展宁城县10万千瓦上网消纳风电项目和敖汉旗20万千瓦上网消纳风电项目实施主体优选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6年1月23日,自治区能源局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赤峰市能源局关于申报赤峰市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的请示〉的复函》(内能源新能函〔2026〕128号)文件批准宁城县10万千瓦上网消纳风电项目和敖汉旗20万千瓦上网消纳风电项目两个项目纳入自治区2025年第一批上网消纳风电竞争性配置项目清单。

上述两个项目自治区纳规后,因项目原实施主体(联合体)成员单位无法按期组建成立,其股东自愿退出联合体,导致上述两个项目牵头单位(赤峰市国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占股51%)无法按自治区能源局纳规文件要求完成联合体组建及项目申报核准工作,上述两个项目已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优化调整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场址避让基本草原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6〕150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为确保上述两个上网消纳风电项目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核准立项,加快落地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重新组织开展宁城县10万千瓦上网消纳风电项目和敖汉旗20万千瓦上网消纳风电项目实施主体优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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