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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加快海上风电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加快漂浮式海上风场建设

6月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十五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关于清洁能源的内容如下:

《规划》提出,紧扣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定位和海南低碳岛建设目标,以清洁能源开发为牵引,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支撑,巩固提升风能、核能、太阳能等领域产业优势,带动新型储能、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到2030年,清洁能源产业营收力争达到200亿元。

风能。稳步推进已规划风场建设,推动儋州、东方、乐东等地海上风电项目向深远海布局,加快海上风电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探索漂浮式风电技术与深海油气平台协同开发,加快漂浮式海上风场建设,拓展海上风电可开发海域面积。加速大兆瓦级海上风电机组批量应用,推动抗台风、耐腐蚀、高效能的海上风电机组和基础设施发展。鼓励海上风电采用“风电+”综合开发模式,统筹规划建设网箱养殖、海洋牧场、海上光伏等设施,提高海域利用效率。在洋浦、东方建设海上风电联合储备中心和物流中心,打造海上风电出口基地

太阳能。统筹利用海上风电场区等区域,谋划建设海上光伏项目。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合理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加快实施“建筑光伏一体化”“光储充换一体化”等多元化发展模式,助力城市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

新型储能。因地制宜发挥太阳能、风能、核能等资源优势,整体规划“电源、电网、负荷、储能”,打造一批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和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示范。积极推进独立储能电站的全省布局建设,并推动其在新型电力系统中发挥关键作用。

清洁能源装备。推进儋州、东方等地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发展大功率风电机组、漂浮式平台及系泊系统整机制造。实施海上风电/光伏就地制氢,带动制氢、储氢装备及新型太阳能装备、燃料电池制造。围绕新能源汽车、海上风电、光伏等产业发展需求,推动新型储能装备生产制造,完善“风光储”新能源开发体系。

氢能。推进东方海上风电制氢和氢能综合利用示范暨百万吨级绿色电氢氨醇实证(一期)、儋州绿色氢基能源示范等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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