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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修订海上风电法,CfD作为备选方案

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BMWE)已就《海上风电法》(WindSeeG)修正案草案启动咨询程序,提议对该国海上风电招标体系进行调整,包括采用双边差价合约(CfD)以及延长新建风电场的标准运营期限。

该草案于8月10日公布,保留了德国到2045年实现至少70GW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的目标,并提议每年进行2GW至4.8GW招标。

此次调整源于德国政府2025年8月针对N-10.1和N-10.2项目的2.5GW海上风电招标未收到任何投标,该政府随后将此次招标时间推迟至2027年。

德国海上风电协会(BWO)对草案中纳入双边差价合约表示欢迎,但指出该机制应作为招标设计的一部分,而非“备选方案”,仅在项目未能吸引愿意在不进行价格对冲的情况下推进开发的开发商时才予以启用。

BWO及其他行业组织此前已呼吁将差价合约纳入德国海上风电招标改革方案。2025年11月,这些协会还呼吁引入长期购电协议(PPA),并将新建海上风电场的运营期延长至35年,而最新修正案现已纳入这些内容。最新修正案还将为跨境海上风电项目创造机遇。

另外,BWO还批评该草案未包含一项机制,即允许开发商将2023–2025年招标轮次中中标的项目退还给政府并重新招标。该协会于5月提出此类机制,认为已不再具有经济可行性的项目可能会被搁置数年,从而阻碍并网容量和海上区域的利用。

BWO的提案针对的是在上述招标轮次中中标但尚未作出最终投资决策的项目,将允许开发商在特定条件下自愿退还项目,条件包括放弃已支付的款项、不得再次竞标同一区域,以及向未来开发商提供初步项目研究资料。

今年1月,BWO及其他行业组织曾警告称,2025年招标失败以及并网延迟,正使未来投资和德国2030年扩建目标面临风险。6月,德国联邦海事与水文局(BSH)提议调整包括N-10.1和N-10.2在内多个海上风电区的设计方案,为计划于2027年进行的重新招标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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