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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336MW! 华能芮城等9个风电项目集中采购预招标

6月23日,中国华能发布《华能芮城等9个项目共计336MW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集中采购预招标公告》。9个风电项目具体如下:

招标原文:

华能芮城等9个项目共计336MW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集中采购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6-1-121-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芮城等9个项目共计336MW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集中采购预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华能芮城等9个项目共计336MW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集中采购预招标采购进行公开预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规模: 华能芮城等9个项目共计336MW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
2.3 本次招标所有项目分为一个标段,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要求为准):

本次集中采购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采购,合同生效条件以及机型变更约定详见(7、其他)。
2.4 交货地点:详见各项目技术规范。
2.5 交货期: 详见各项目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1)设计与制造风机设备200台以上、2.0MW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且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业绩。(2)设计与制造风机设备200台以上、3.0MW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且有合同业绩。(3)对于投标机型轮毂高度120m及以上的项目,设计与制造风机设备有2.0MW及以上、轮毂高度不低于120米的风电机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通过240小时试运证明等关键内容)。
3.2.2 资格能力要求:与投标机型同容量等级风机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认证证书,或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A证或有效期内的B证),并承诺在第一台合同设备交货前提供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认证证书。
3.2.3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23日9:00起至2021年7月1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7月13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本项目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采购,合同生效条件以及机型变更约定如下:
(一)合同生效条件:
(1)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通过集团公司备案;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3)买方向卖方发出加盖买方公章的主机设备排产函。
(二)机型变更约定:
招标文件中就机型变更事宜约定如下:1)本标包内各项目的建设容量及风机机型有可能发生变化,中标人不能因为项目建设容量或风机机型的调整变化拒绝履行合同。2)投标人针对各项目分别报价。如项目选用的风机机型发生变化,变更后的机型价格与中标人在本标段投标文件中该机型的投标报价保持一致。如本标段没有该机型报价,由招标人及其所属企业与中标人参照其他标段该机型报价协商合同变更。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针对条款1)、条款2)做出书面承诺。
7.2 本次招标不采购5年质保期后的备品备件,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投标人自行考虑,不单独报价,已包含在总价中;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设备性能考核要求。
7.3 本次招标的塔筒钢板由华能能源交通产业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各主机厂,各投标人须根据综合单价作为其钢板采购的成本,测算塔筒的总价。各种型号钢板的综合单价及定价、调价机制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7.4 设备运输和交货过程中,每批产品的物流运输数据须在“能运”平台上线,卖方须从能运平台完成订单委托、运输及交付,并保证运价数据真实,运输轨迹实时上线,如不能按约上线,买方有权在支付货款时予以考核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7.5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6 注册、登录
7.6.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6.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7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8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8.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8.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8.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
联 系 人:生先生
电 话:010-81917450
电子邮件:116497409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 梁先生
电 话:400-010-1086 18348838332
电子邮件: hnzbl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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