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海上福建”,11月24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强省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在海洋能源产业方面,要拓展海上风电产业链。有序推进福州、宁德、莆田、漳州、平潭海上风电开发,坚持以资源开发带动产业发展,吸引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来闽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项目,不断延伸风电装备制造、安装运维等产业链,建设福州江阴等海上先进风电装备园区。规划建设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支持建设智慧海电大数据中心,开放共享海上基础设施,形成覆盖全省的海上风电行业资源共享平台。推进海上风电与海洋养殖、海上旅游等融合发展,探索建设海洋综合试验场。
《规划》明确,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方面,要加快推进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依托福州江阴、漳州漳浦、莆田兴化湾南岸等海上风电装备重点园区基地,培育省内海上风电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上游海上风电机组、叶片、液压打桩锤及嵌岩机等风电相关设备的设计、研发和制造,以及下游海上风电大部件更换运维平台、运维系列船舶等海上风电运维和服务,推动风电产业从装备制造到运维服务全产业链发展,打造世界级海上风电装备研发制造产业集群。
在《规划》的<专栏 4-5 海洋新兴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重大工程>中明确提出,在海上风电场方面,要推进福州长乐外海海上风电、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漳浦六鳌海上风电接入电网工程;推进霞浦海上风电场工程、漳州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闽南外海浅滩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工程。在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基地方面,要推进福清海洋高新产业园(蓝园)、福州江阴海上风电产业园、漳州漳浦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基地、莆田兴化湾南岸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