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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集团与新疆克拉玛依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月18日,浙能集团与新疆克拉玛依市政府在杭州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克拉玛依市委副书记、市长石岗,浙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胡仲明的见证下,克拉玛依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袁新洋,浙能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孙玮恒代表双方签字。

克拉玛依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高峻等出席签字仪式。

石岗简要介绍了克拉玛依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他指出,克拉玛依是一座因油而生、因油而兴的城市,克拉玛依油田也被称为“共和国石油长子”,同时拥有丰富的风光电资源及较强的新能源消纳能力,是典型的资源富集城市。浙能集团作为浙江省属能源企业,具有雄厚实力,双方在能源领域合作已有坚实基础。他表示,希望能以新能源开发建设为突破口,在石油化工、能源交易、项目融资、电厂清洁化技术利用和推广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合作。

胡仲明表示,希望以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为契机,双方深度开展能源领域合作,共同推进克拉玛依市能源产业的发展,尤其是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他希望克拉玛依市能够在新能源项目拓展上给予浙能集团更多支持,浙能集团将充分发挥能源全产业链优势,积极发挥上市平台作用,全力做好项目开发,实现双方互利共赢。(浙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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