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3月22日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区域布局。积极推进东南部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 等海上风电基地。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地区积极开发海上风电。推动深远海域海上风电开发、高效光伏电池等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
“‘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将进一步走向规模化。”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近日表示,随着相关指导性文件的发布,海上风电“高质量跃升发展”的主题将逐渐明确。
发展海上风电具有资源技术优势
近年来,在全球绿色浪潮与“双碳”目标的双重驱动下,中国海上风电实现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发展缓慢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突破。2021年,中国海上风电装机规模跃居世界第一。
发展海上风电,中国拥有天然优势:共拥有约18万公里的大陆海岸线、20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陆架和6500多个岛屿,可利用海域面积300多万平方公里。近海风能资源储量较大,大部分近海海域9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在7-8.5m/s之间,具备较好的风能资源条件,适合大规模开发建设海上风电场。
此外,我国大多海域海上风速高,风机单机容量大,年运行小时数最高可达4000以上,风电效率高、品质好;海上风电场远离陆地,不受城市规划影响,也不必担心噪音、电磁波等对居民的影响。海上风电场有风速大、静风期少、湍流 强度低和不占用陆地土地,且同时水路运输便于大功率、大直径风机的运送,风机运输方便。
根据中国工程院对我国近风能资源及开发条件初步评估,中国近海可利用风能资源都到达了较丰富等级,其中台湾海峡为非常丰富等级;浙江中部和南部、福建、广东汕尾以东和辽东半岛的近海可利用风能资源达到丰富等级。离岸距离50km以内海域风能资源技术开发量为3.6亿kW,其中离岸距离25km海域以内风能资源技术开发量1.9亿kW,离岸距离25—50km海域技术开发量1.7亿kW。
除了资源丰富等天然优势,海上风电靠近东部负荷中心,能够减轻“西电东送”通道建设压力,可以弥补我国能源分布于经济发展地区不平衡的缺陷,为沿海地区提供充足、低成本的清洁能源。
技术进步使得海上风电开发市场化得以成为现实。中国很多风电厂商已完全掌握海上风机设计技术,相关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举例来说,以明阳智能为代表的中国整机商基于对海上风电的探索,让东南沿海,特别是广东台风区大规模海上风电的开发从不可能变成可能。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海上风电产业链,具备生产10MW及以上等级风电机组、大型变压器、各种电压等级海缆能力以及400MW海上风电场的设计、施工经验。海上风电机组的技术进步,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等使得海上风电的成本具备了与煤电等其他能源一较高下的可能。
随着我国海上风电规模化部署,提升容量系数,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探索深海浮式风场等先进技术,我国海上风电成本也将进一步下探。2021年明阳智能携手三峡领航深远海风电开发,全球首台抗台风型漂浮式海上风机并网发电。这将为后续我国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促进我国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升级挖潜深远海风能资源具有积极意义。2020年10月,《风能北京宣言》提出综合考虑资源潜力、技术进步趋势、并网消纳条件等现实可行性,为达到与碳中和目标实现起步衔接的目的,在“十四五”规划中须为风电设定与碳中和国家战略相适应的发展空间,保证年均新增装机5000万千瓦以上,2025年后中国风电年均新增装机容量应不低于6000万千瓦,到2030年至少达到8亿千瓦,到2060年至少达到 30亿千瓦。
由此可见,在政策基调明确、风电行业的长期趋势明朗的背景下,碳中和的发展路径将给风电行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国家和地区有关部门颁布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和规划,为我国海上风电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政策逐渐完善,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
2021年3月30日,国家能源局表示,“十四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将进入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的新阶段。可再生能源年均装机规模将大幅提升,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今年起,风电光伏发展将进入平价阶段,摆脱对财政补贴的依赖,实现市场化、竞争化发展。
梳理我国海上风电政策的发展历程,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2007-2011年,《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工作大纲》出炉,对海上风电场、输电通道进行规划。这一阶段开始逐步关注到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并由陆地走向海洋,正式启动了我国沿海地区海上风电的规划工作,颁布了一系列行业标准,为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是2012-2017年,《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等系列规划方案先后出台。这一阶段海上风电被作为我国风电发展的重点任务,国家和地方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发展海上风电,发布了一系列开发建设方案,我国海上风电开发进一步提速,并建成了数个规模化的海上风电场。
三是2018-2022年,规模化加速发展阶段的海上风电政策。这一阶段我国海上风电加快从近海向远海迈进的脚步,并提出逐步取消海上风电的上网电价补贴,标志着风电平价/竞争性上网的序幕已经拉开。2021年是海上风电国补关门时间,形成了抢装潮。2022年,海上风电进入平价发展新时代。
四是2022年后的转型升级阶段。从2022年开始,我国海上风电的补贴全面取消,我国海上风电行业将进入低成本、规模化的发展阶段。
东南部沿海地区布局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提升东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要积极推进东南部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基地。
事实上,全国11个沿海省份均开展了海上风电规划研究工作,江苏、福建、山东、广东、浙江、上海、河北、海南和辽宁九个省编制了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并获得了国家能源局的批复。根据规划,广东、江苏、山东、福建四省是未来海上风电发展的重点区域。
其中,广东省2021年6月下发《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2022年起对省管海域未能享受国家补贴的项目进行投资补贴。到2021年底累计建成投产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2025年底达到1800万千瓦,在全国率先实现平价上网。
今年3月12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为浙江省“十四五”风电设立了发展目标:到“十四五”末,力争风电装机达到64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450万千瓦以上,同时积极推进近海海上风电,探索深远海风电试验示范。
后起之秀山东是海洋大省,也是工业强省。山东在发布的相关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初步规划“十四五”期间争取启动海上风电项目10GW。山东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介绍,将编制《山东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21—2030年)》,聚焦渤中、半岛北、半岛南三大片区,全力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辽宁省已于2021年5月份正式启动辽宁省海上风电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底,东北地区首个海上风电项目——辽宁大连庄河海上风电项目最后一台海上风机顺利并网,标志着 我国北方单体容量最大、 纬度最高的海上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截至2021年底,大连市当地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0%。为确保清洁能源“输得出”“能消纳”,国网大连供电公司加大输电线路建设力度,并将全钒液流储能调峰电站接入大连市区电网,提升电网调峰能力。
来源:环球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