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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式风电注定“不走寻常路”!

以下文章是国际商业律师事务所Haynes and Boone律师Jonathan Morton的客座文章。

Jonathan Morton

人们对海上漂浮风电的接纳速度之快令人惊讶。据称,到2032年,将建造可以安装100多台浮式风机的风电场,对该行业的兴趣和投资已经迅速全球化。

因此,该行业未来10年的道路注定不平凡,可能是危险的,而且风险很高。

虽然这些风险中有许多与固桩式海上风电项目类似,但浮式风电项目在保证和担保、操作和维护、特别是延迟和中断方面存在独特的挑战,这需要仔细考虑。

保证和担保

漂浮式的海上结构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都处在不断移动中,并受到海浪和天气的持续影响。浮动子结构在不同时间和不同条件下的表现会极大地影响风电机组的性能,这与固定单桩的情况有极大的不同。

鉴于全新且未经测试的设计性质,这呈现出独特且难以预测的风险状况。更复杂的是,这种浮式结构将需要使用能够承受这种运动的动态电缆,而这种运动对这些电缆的累赘效应(或称为“疲劳影响”)仍然是未知的。

因此,海上浮式风电的电缆故障风险高于固桩式海底电缆,并且多机组发生故障的后果可能是巨大而复杂的,难以解决。

当然,公司和投资者将尽可能多的对其进行保护,在最大程度上规避风险,并寻求与承包商谈判合同条款,提供广泛和长期的性能保证。

同样,由于存在许多可能影响此类性能的未知且不可预测的因素,承包商也会设法保护自己不受这种风险的影响。如:应特别警惕任何“适用性”保证,因为这可能会使他们承担超出相关合同标准的实质性和不可预见的责任,而公司也应该注意,分拆范围不要太广,以至于任何保证在实际意义上变得无用。

简单来说,现有的固桩式项目保修系统将不适应浮式风电项目,在许多方面将需要采取不同的方法。

因此,不建议企业简单地复制粘贴其现有的固桩式项目方法,寄希望通过微小的调整来弥补差异。

一个关键的例子是风机供应商通常提供的可用性保修。如果浮式基础对风机性能的影响尚不清楚,供应商可能更不愿意提供此类保修,尽管可以肯定的是会比固定基础影响更大。

供应商将要求从任何此类保证中获得更多的豁免,或在保证无效的情况下增加条件,以保护自身在子结构的性能超出其了解和控制的情况下免于承担责任。

这些责任的细微差别将需要详细和精确的保修条款,明确地与测量或测试标准相关联,并且可能有必要在合同中具体区分其中一些问题(例如,有关任何电缆故障的后果或浮式基础等)。

这一层面的另一个问题是,在海上风电项目中,通常会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不同期限的保修期。

如果对任何缺陷或性能故障的真正原因存在争议,那么浮动技术未经测试的性质只会将此问题复杂化。因此,需要仔细考虑各种缺陷责任期,并充分明确地处理它们的相互作用。

合同还应明确处理连环缺陷责任问题,并清楚地说明这种缺陷的后果。

由于处理此类连环缺陷的潜在高成本,对这些条款的解释经常存在争议,特别是可能适用的任何责任上限的性质也将是关键。

当然,降低风险的另一种方法是尝试并尽量减少出现缺陷的机会,这需要依赖保修条款。因此,质量控制将是关键。项目的所有层次的可见性是至关重要的,应建立合同框架,以便对设计和施工过程进行监测。

风电机组与浮式基础之间的设计接口是一个关键的风险领域,因此相关方需要尽早参与,并在合同中作出详细规定,以确保兼容性是优先考虑的问题。

该行业非常清楚该领域设计标准化和独立认证的必要性,例如,DNV已经在这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如果存在这种认证,则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及,并对其进行遵守。

企业也在考虑使用多个传感器进行性能等的监测,包括使用人工智能和复杂的计算机软件来发出早期预警。还有人建议使用ROV来监测结构,并对潜在问题提出预先警示,以防止故障发生。

这种安排必须在合同中加以处理,并明确说明任何此类监测的确切性质(包括进行监测的频率和程度)。

运营和维护

运营和维护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当风电机组的估计工作寿命为30年或更长时间时,在某些阶段将需要维护。进行这种维护的最佳方式,以及如何处理责任,是该行业仍在争论的问题。

最根本的问题是这将在何处以及如何发生。维修是否可以在现场进行,或者是否应该将有问题的风机拆卸并拖回港口进行维修?

虽然最初的观点倾向于后者(风险较小),这也是安装浮式基础的好处,但也开始对这种过程可能出现的实际问题提出担忧。

让风机断联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并且很容易出错。拖回港口的过程也可能导致损坏,尤其是那些距离较远的风电场。

如果不清楚损坏是在项目现场还是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可能会引起关于损坏的合同责任的争论。天气问题或其他延误可能意味着浪费了让风机重新工作的宝贵时间。同样,所有这些潜在问题的责任关系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另一种方案是使用重型起重船、起重驳船或其他技术进行现场维护。然而,目前还没有成熟的技术可以实现这一目标,原因是浮动结构的不断移动加深了困难程度,并且浮式风电场的水深更深,无法使用风电安装船。

许多供应商正在开发可用于海上维护的浮动到浮动技术,我们将拭目以待这些技术的发展。

另一个潜在的解决方案是利用浮动驳船和起重机与塔架耦合,使其与浮式基础的运动同步,这可以允许在现场快速有效地完成工作。

同样重要的是要记住,现场维护也可能会出现天气问题,合同需要明确规定可以进行此类工作的天气窗口条件。如果在此类工作期间,天气条件突然恶化,也需要谨慎地做好准备。

显然,在这个领域有很多技术在快速发展,任何可以将维护时间和风险最小化的技术都很可能受到业界的欢迎。

当然,任何此类过程所涉及的风险,特别是对浮动结构或风机本身的破坏,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说明。

延迟和中断

无论是在浮式基础或浮式风机的建造合同方面,还是浮式装置的安装和维护过程,延迟和中断问题也是关键的风险领域。

例如,由于施工或安装期间的问题而延误了开工,就需要在各实体之间制定明确的责任表,对此类问题作出规定。

在任何施工合同中都可能包含延期机制,特别是当浮式基础结构更为复杂并且与FPSO或半子结构比单桩更具有共同点时,这一点尤为重要。

不仅这些结构本身的建造会很复杂,海上调试也会很复杂。

必须以对各方公平的方式明确分配这一进程的风险和影响。

例如,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将并发迟延的后果分配给一个承包商,但需要注意确保任何相关的违约赔偿金条款不会过于复杂和笨拙,以至于被裁定无法执行。

为了解决这种延误,必须制订一份详细且适当编制的基准时间表,并应在早期阶段根据所有各方的投入制订该时间表。它必须更新和定期审查,并应通过合同要求所有各方定期提供更新和参加相关会议。

此外,如果双方同意修改里程碑日期(违约金可能从中产生)或新的激励奖金以试图赶上进度,那么同样重要的是,这些必须与现有的合同结构保持一致,并在书面,正式的合同附录中适当、清晰地列出。

有一种真正的危险是,在现场为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问题而达成的临时协议,将来会成为一个问题。

各承承包商之间还应制定明确的合同移交程序,以便他们能够及早协调,并从所有较小的参与者的角度确保项目工程的整体结构。

如果涉及的是新的、当地的供应商,他们可能缺乏经验或规模经济来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导致项目的连锁延迟,这一点就特别重要。

鉴于这些潜在风险,制定一个明确规定的实时争端解决程序可能是非常有帮助的,该程序与任何严格的“合同”争端的解决办法是分开的,并规定一个独立的争端机制来处理出现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低于最高财务限额。

双方可以事先就个人或组织达成一致,并在合同中规定流程,以便事情可以快速推进,并将任何延误降至最低。

结论

通过适当的准备和仔细考虑的风险分配条款,浮式风电行业的潜力是巨大的。

然而,为了获得最大的回报,从较小的分包商到主要的能源公司,各级利益相关者需要为了所有人的利益以公开和透明的方式合作。

尽管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麻烦,但风险能够也应该明确分配给最能减轻麻烦的各方。这应该会让那些无法做到这一点的人感到安慰,并鼓励更多企业自信地进入更深的领域。

(龙船风电网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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