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科技”或“公司”)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公告披露,中船科技于2023年3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3 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据了解,中船科技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88.58%股权、中船重工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44.64%少数股权、中船重工(武汉)凌久电气有限公司 10%少数股权,并拟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中船科技于3月3日发布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根据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中国海装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12,300.13 万元、中船风电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08,916.19 万元、新疆海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91,157.79 万元,洛阳双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97,964.18 万元,凌久电气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3,393.50 万元。
其中,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主要用于兴城2号30万千瓦风电项目、江苏盐城风电叶片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中国海装象山大型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总装基地建设项目、正镶白族乌宁巴图风电二期100MW风电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中船科技表示,本次重组前,中船科技业务以工程设计、勘察、咨询及监理、工程总承包等业务为主,其服务的行业包括船舶、军工、机械、建筑、市政、环保、水工等行业。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为风电行业等相关新能源领域资产,主要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的制造、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的开发与运营、新能源工程建设服务等。风电等新能源行业发展是国家实现“碳中和”战略的重要助力及必要举措,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给风电等新能源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前景与市场潜力。
本次重组完成后,中船科技将在现有的工程设计勘察等业务基础上,注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前景广阔的风电等相关新能源领域资产,借助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功能,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深程度上推进风电等新能源业务板块发展。本次重组将有利于上市公司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未来发展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20日中船科技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已于2023年1月17日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审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项目。目前,中船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