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取消长江三峡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天祝县“十四五”第二批5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主体的公告》。
公告称,由于长江三峡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三峡雄能(天祝)发电有限公司)未履行竞争性配置承诺事项,经多次调度督促,项目仍无实质性进展,经研究决定,取消该公司“十四五”第二批5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主体资格。
来源: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4月26日,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取消长江三峡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天祝县“十四五”第二批5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主体的公告》。
公告称,由于长江三峡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三峡雄能(天祝)发电有限公司)未履行竞争性配置承诺事项,经多次调度督促,项目仍无实质性进展,经研究决定,取消该公司“十四五”第二批5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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