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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MW国管海域海上风电!启动竞配

6月22日,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汕尾市2023年国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根据《公告》,本轮竞配项目包括粤东海上风电场址4个,共400万千瓦,即:1.粤东海上风电基地1-1项目,60万千瓦;2.粤东海上风电基地1-2项目,100万千瓦;3.粤东海上风电基地1-3项目,140万千瓦;4.粤东海上风电基地1-4项目,100万千瓦。

《公告》要求,项目竞配可由开发主体单独或组成联合体形式申报,如联合体申报竞配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由绝对控股企业(占股50%以上)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竞配;

申报主体须为企业集团总部或所属集团唯一授权的下属企业,下属企业申报竞配须提供集团在广东省范围内参与海上风电竞配的唯一授权文件;

申报主体2022年以来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发生2次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等情况,申报竞配需提供安全生产承诺书(格式自拟);

来源: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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