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首份国家层面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政策文件出台!

首份国家层面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政策文件出台!

11月20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海域是包括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在内的立体空间。对排他性使用海域特定立体空间的用海活动,同一海域其他立体空间范围仍可继续排他使用的,可仅对其使用的相应海域立体空间设置海域使用权。

审查涉及立体分层设权的项目用海,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海岸带空间专项规划,确保项目用海符合规划确定的主导功能和管控要求,按照海域兼容功能开发利用的项目用海,原则上不能影响海域主导功能的发挥。

同日,在自然资源部举行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何广顺司长指出,初步核算,前三季度海洋电力业不断取得新进展,海上风电新增并网容量和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4.8%、19.2%,在建和新开工海上风电项目规模约1940万千瓦,较去年同期增加约200万千瓦。

海域海岛管理司高忠文司长表示,随着海洋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近海传统和新兴海洋产业用海需求持续增大,海域空间资源的稀缺性日益凸显,海域空间的立体开发和综合利用的现实需求迫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域空间范围包括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现行的海域管理制度体系主要基于海域“平面”管理,同一海域空间范围内仅设置一个海域使用权,海域空间资源的立体性和多功能性未得到有效发挥,部分区域的空间资源浪费较为严重。为充分发挥海域资源效益,缓解行业用海矛盾,逐步完善海域资产产权制度,有必要尽快探索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

高忠文还表示,《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的印发,是深化海域物权制度建设的一次有益探索,将推动海域管理模式从“平面”向“立体”、从“二维”向“三维”的转变,对于促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高忠文表示,《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就准确把握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提出了3方面总体要求。一是坚持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各地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综合考虑社会发展水平和管理工作需要,有序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有效保障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节约集约、生态优先。以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统筹兼顾海域立体开发实际需求和生态影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用海要求,全面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三是坚持分类管理、科学兼容。分类实施海域立体分层设权,优先保障海域主导功能,合理确定兼容功能,确保各类用海活动影响和风险可控,着力提升海域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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