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支持民间投资风电,不得在布局规划、并网运营、补贴等方面设置附加歧视性条款!重庆发文

支持民间投资风电,不得在布局规划、并网运营、补贴等方面设置附加歧视性条款!重庆发文

近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重庆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支持民间投资参与能源项目。支持民间资本在太阳能发电、水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储能、充电桩等清洁能源类领域加大投资力度。有关部门不得在布局规划、并网运营、补助补贴等方面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歧视性条款。

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支持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人和专业运营管理方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盘活交通、水利、能源、土地、园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场馆等国有存量资产。建立盘活资产台账,用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资金,对纳入盘活台账并由民间资本参与成功盘活的国有存量资产项目给予支持。

来源:重庆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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