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青海省2023年风电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海西州5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主体招标。
公告显示,为推进青海省2023年风电项目,青海省能源局对青海省2023年风电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海西州共20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主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每个标段容量为50万千瓦,均位于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
招标范围:选择确定合格的中标人作为项目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项目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项目建设进度要求:项目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实现风电项目全部容量建成并网。未按期实现全部容量建成并网的,每延期1个月扣缴其质量保证金的20%。项目延期建成的,在后续申报同类新能源项目中对投标人集团所属企业给予相应扣分。项目延期半年的,取消投标人集团所属企业1年内全省同类新能源项目开发资格。开发期内遇不可抗力的除外。风电项目开发经营期为20年(不含建设期)。
投标人一旦中标,应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或指定其已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完成项目的建设经营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核准。该项目公司的法定资本金应满足国家规定的最低限额标准,项目公司各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和承担的责任应与投标文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