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600MW海上风电项目招标

11月30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35kV海缆、220kV海缆与陆缆采购及敷设施工(标段I)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规划总容量1200MW。本期先行建设600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后送出至电网。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为申能海南 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35kV海缆、220kV海缆与陆缆采购及敷设施工(标段I),主要包括:35kV海缆采购及施工、220kV海缆采购及施工(含定向钻登陆采购及施工)、220kV陆缆采购及施工、海缆状态在线监测系统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35kV海缆采购及施工:投标人应供给本合同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各风电机组之间、风电机组与海上升压站之间海底光电复合缆、光缆及附件、海缆弯曲限制器(或防弯器及尾部耐磨段)和中心夹具、基础穿孔固定倒锥装置及加强器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出厂试验、包装、提供余缆储缆存储点的码头停靠设施、海上运输、现场安装敷设、海缆保护、光缆熔接,同时还需提供工厂监造配合。海缆在风电机组基础内平台、海上升压平台的海缆固定夹具、阻火包带的供货及安装,海上升压站侧海缆终端的采购制作安装、风机侧海缆终端的采购制作安装、海缆在风机处的防火封堵的采购安装、风机环网柜 35kV海缆进线处插拔式避雷器的采购制作安装由投标人负责或投标人委托该终端供应商负责制作、安装、试验,海缆的交接试验投标人应委托有承试资质的第三方完成,并需提供试验报告以及试运行工作。

海缆的接地施工,海缆的运输、施工、敷设、余缆安全储存包含在本招标范围内。

如现场敷设施工进度计划与海缆交货时间不匹配时,投标人应负责 35kV海缆敷设前的安全储缆服务。负责 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在海上升压站侧剥开后的非金属导引光缆及其附件的采购、运输、敷设、熔接、测试等。

负责 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在各风机侧剥开后与风机厂家所供的导引光缆的熔接。

2、220kV海缆采购及施工:投标人应供给本合同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交流复合海缆及其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的设计、海缆弯曲限制器(或防弯器及尾部耐磨段)和中心夹具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装配、系统集成、联络会、图纸资料的提供、出厂试验、包装、交付、提供余缆储缆存储点的码头停靠设施、海上运输、现场安装敷设、海缆保护、光缆熔接,同时还需提供工厂监造配合。220kV海缆在海上升压平台的海缆固定夹具、阻火包带(防火涂料)的供货及安装,220kV海缆终端的采购制作安装,220kV海缆在登陆段定向钻钢管两侧穿管处密封装置的采购安装,登陆段定向钻施工、定向钻入土点至海缆转换井段保护钢管施工,海缆的交接试验投标人应委托有承试资质的第三方完成,并需提供试验报告以及试运行工作。

海缆的接地施工,海缆的运输、施工、敷设、余缆安全储存,海缆转换井内的电缆支架采购制作安装包含在本招标的范围内。

如现场敷设施工进度计划与海缆交货时间不匹配时,投标人应负责 220kV海缆敷设前的安全储缆服务。

负责 220kV海底光电复合缆在海上升压站侧剥开后的非金属导引光缆及其附件的采购、运输、敷设、熔接、测试等。

3、220kV陆缆采购及施工:投标人应供给本合同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单芯陆缆及其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装配、系统集成、联络会、图纸资料的提供、工厂试验、交付、陆缆接头、陆缆终端的供货制作安装、防火封堵、现场敷设安装、试验以及试运行工作。

陆缆的采购、运输、施工、敷设、余缆安全储存包含在本招标的范围内。

如现场敷设施工进度计划与陆缆交货时间不匹配时,投标人应负责陆缆敷设前的安全储缆服务。

投标人负责 220kV海缆登陆后至陆上集控中心继保室的非金属导引光缆及其附件的采购、运输、敷设、熔接、测试等。

陆缆敷设时需根据现场敷设需要对部分电缆支架位置进行调整安装。本合同不包括电缆支架材料的采购。

4、220kV及 35kV海缆状态在线综合监测系统:投标人负责本工程 220kV海底光电复合缆和 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在线综合监测系统及其它为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工作。本工程 220kV海缆状态在线综合监测系统与35kV海缆状态在线综合监测系统分别独立配置。

5、其他工作内容:投标人应负责施工基地的新建或租赁改造、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施工供水供电、施工通信、照明系统,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各类仓库及堆储安装场地,加工修配企业,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施工期安全观测,安全防护设施等,并负责由招标人提供的公用设施在施工期的管理、维护。

本工程投标人承担施工期内的必要的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负责除招标人提供的永久征海范围之外的临时施工用海域(包括但不限于航道等)手续办理和涉及的养殖或渔业补偿(如有)。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海域内进行海上运输与安装施工,如果因投标人偏离征用的海域而发生的行政处罚和海洋资源补偿,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工程海域进行施工期间,如出现工程施工与渔民之间的干扰、冲突,由投标人解决承担。

投标人应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施工污水处理等施工环保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含海缆登陆段穿越保护区)。

投标人海上作业期间产生的油污、生活垃圾等废水废弃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并满足经评审批复的环评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且提供油污等废弃物处理协议供招标人审核,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开展施工期船舶污染海洋风险评价及应急响应能力研究报告编制、施工期污油水和垃圾回收及防治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投标人配合完成本合同标段的环保(含实施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调查等)、水保、安全、职业病防护等专项验收报告的编制、审查、审批、报批等及为通过专项验收必须开展的全部工作。

按照海事等主管部门要求或相关规范要求负责施工期对船机设备、设施进行警戒、布设航标警示系统等。工程施工需满足海洋、海事、环评、渔政、安全等各个行政部门意见和要求。

6、数字化与智慧化要求:为配合招标人在实施建设阶段高效推进数字化智慧化工程,投标人应承诺全力配合的工作内容。

7、创优达标: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创优达标计划开展创优工作,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高等级优良工程,力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争取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总体目标,按照工程建设达标创优标准,实现工程达标创优目标和指标,落实达标创优职责以及各项工作内容和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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