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风电招标 19台16MW机组!福建300MW海上风电项目招标

19台16MW机组!福建300MW海上风电项目招标

12月28日,国家能源招标网发布《龙源电力福建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马祖岛外海上风电场项目(300MW)勘测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马祖岛外海上风电场场址位于连江东侧海域,场址中心西距马祖列岛约20km,西距黄岐半岛岸边约35km,规划面积37km2,规划容量30万kW,理论水深约40m。本工程装机总容量304MW,拟安装19台单机容量16MW的风电机组,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一回220kV海缆送出线路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本阶段初步考虑以1回220kV海底电缆接至在连江县黄岐半岛东南部新建的220kV陆上集控站,与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实行集中统一送出。本项目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建储能提高电网消纳能力的通知》(闽发改新能[2023]340号),项目在拟接入的变电站附近建设储能设施,配置30MW/60MWh容量的储能。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龙源电力福建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马祖岛外海上风电场范围内全部工程勘测及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海上风电场、海上升压站、海缆、陆上集控中心、配套储能、送出线路工程设计配合、进场道路的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直至竣工验收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服务。

1、勘察工作:(1) 主要包括场址区域和场内海缆路由区域的海底地形地貌条件、障碍物和原有管线探查以及陆上集控中心、储能电站、道路等地形地貌条件,确定满足风电场建设要求的测图比例尺及深度要求。测量工作结束后,应编写测量报告,组织验收并经发包方确认。地形图测量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陆上部分(从登陆点至陆上集控中心)1:500地形测量;风电场场区1:2000海底地形测量;风机机位处1:500海底地形测量;海上升压站区域1:500海底地形测量;海缆路由区域1:2000地形测量及登陆段工程涉及区域范围内1:500地形测量,储能电站区域1:500地形测量。
(2) 地质勘察:风电场范围内风机基础地质详细勘测、海上升压站、陆上部分地质详细勘测。工程地质勘察需满足NB/T 31030-2012《陆上和海上风电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等。每个风机机位应至少布置1只地质勘探孔;海上升压站应至少布置2个地质勘探孔;风机和升压站位置还应分布式至少布置30%比例的静力触探;陆上集控中心地质勘探孔布置以满足相关规范及施工图图审要求为准。

2、设计:自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设计任务,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以及在不违背国家强制标准的前提下根据招标人的建议完成设计工作。
(1)初步设计和专题设计:初步及专题设计工作的内容包括:风电机组选型专题设计、施工组织专题优化设计、微观选址专题设计等及其他工程需要的设计。编制完成包含但不限于:编制风机基础、海缆路由与敷设、海上升压站、配套储能、陆上集控中心、靠船与防撞、海床冲刷及基础局部冲刷、工程消防、环境保护、其他配套工程等整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书)。
(2) 招标设计:本项目的各设备材料采购、服务、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等所有能满足工程施工的一切内容的编制,含各种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和招标控制价编制等。
(3)施工图设计:为满足本工程正常施工、调试、运行的需要及确保工程完整性的项目,在以下项目中未表述的均应包括在勘测、设计服务范围内),同时需满足招标人对本工程总体进度计划要求。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 根据招标确定的机型,对风电场风能资源分析、风机微观选址及优化(风机组制造商复核其成果)并出具选址报告。
2)发电量报告及发电量复核报告。
3) 根据招标确定的机型,对风电场、海上升压站、海缆、配套储能、陆上集控中心、送出线路等的总布置设计、施工组织设计。
4) 土建工程
① 风机基础设计,提出风机基础标准设计、结构图及施工安装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基础的主体结构、靠泊防撞、电缆保护、操作平台等附属构件设计,风机基础的防腐蚀、防冲刷等设计以及风机塔筒与基础一体化优化设计;以风机基础为依托的海洋牧场的全套设计(包含基础强度、网箱、设备布置及控制系统等全部内容);
② 220kV海上升压站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与基础结构主体、靠泊防撞、电缆保护、操作平台等附属构件设计,以及升压站结构的防腐蚀、防冲刷等设计;以海上升压站导管架基础为依托的海洋牧场的全套设计(包含基础强度、网箱、设备布置及控制系统等全部内容);
③ 陆上集控中心土建及进场道路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化、消防、场内道路等)。
④储能电站土建及进场道路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化、消防、场内道路等)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
5)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① 220kV海上升压站、陆上集控中心电气设备选型与布置设计;
② 风电场场内的通信系统设备、风电场内与电力公司调度间的通信和调度自动化设备选型与布置设计;
③ 风电场和220kV海上升压站、陆上集控中心的控制系统,包括就地监控系统、中央监控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
④ 风电场与送出线路对侧变电站的通信设计(场内部分)、送出线路的线路保护设计(场内部分);
⑤ 220kV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消防系统设计;
⑥ 海缆路由及相关设计。
6)全场安防系统设计;
7)海上风电场、海上升压站、陆上集控中心防雷接地系统、照明系统、电缆敷设系统设计;
8)结构防腐设计;
9)按照施工进度要求,提供设计交底及设代人员等相关技术服务;
其它:本工程与送出工程设计分界点为陆上集控中心出线构架第一个绝缘子串挂点,出线构架及构架以内为本合同范围。不含外送线路工程,但应配合提供送出线路工程的场内配套设备载荷、风场负荷等设计计算。

3、竣工图编制:设计范围同施工图阶段的工作范围。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应真实反映工程竣工的实际情况,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4、其他:1)编制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技术规范书,负责向设备厂家收集用于设计所需的设备资料;投标人不能由于收资的问题而影响设计进度。
2)参加评标及合同谈判,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并负责相关费用,提供权威机构的审查意见,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在本项目范围内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并重新提交确认。
4)参加设计联络会,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
5)配合完成项目移交后续的审计工作,包含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6)负责勘察设计和海上升压站部分的历次质量监督检查迎检并配合其他主体工程的质量监督。
7)按照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优化的有关规定,完成勘察设计各阶段设计优化。
8)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合本项目的工程评优工作。
现场设代服务。要求根据项目推进要求,不同阶段派遣相应专业的设代人员常驻现场,设代人员需完成两个海上风电项目相关专业设计工作并均已投运。设代人员需常驻现场每月不低于20个工作日,离场需向招标人现场项目经理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离场。

计划工期(施工)/服务期限(服务)/交货期(货物):(1)招标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完成。(2)施工图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3)竣工图设计工期最后一台机组移交生产后一个半月内完成。(4) 各阶段的勘测工作必须满足委托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5)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 委托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定后,设计方还应 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委托方确认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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